解析:
若犯罪嫌犯或被告被指控的罪名并非极为严重,预期不会在审理过程中逃匿或者阻碍诉讼程序的进行,同时又并未表现出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可尝试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此类情况包括,针对轻微犯罪行为的案件处理、涉及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女性的案件处理、年迈身体虚弱者以及身患疾病者等特殊群体。
然而,最终的判定标准还需根据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评估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