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对于危险驾驶罪这一行为,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严厉制裁。
具体来说,有期徒刑作为短期性剥夺公民自由权的一种刑罚方式,通常情况下执行期限不会超过六个月;而罚金则是对犯罪者财产利益的惩罚。这种行为对个人的社会道德信誉产生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不仅其驾照将会被依法吊销,而且还可能对其未来的职业发展、银行贷款等方面造成重大阻碍。更为严重的是,若存在交通事故后逃逸或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将导致刑法的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