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程序中,被指控者或被告人的行动范围相对于平常有较大的限制,然而,他们仍然要严格遵循公检法机构所制定的要求,并且保持着随时可以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络的状态。是否申请休假则由被指控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以及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这种方式通常不会对他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太大的困扰。
然而,涉及到重要事项时,必须得征得上级领导的批准。若需外出甚至长期断绝联系,应提前通知并征求得上级的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