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涉及到强奸罪未遂的案件时,需要用到的主要证据通常包括受害者的详细陈述、嫌疑犯对此事的口供以及对案发现场进行详尽的实地勘查所取得的记录、在现场找到的相关实物证据(如被害人的衣物、可能留下的DNA样本等)、目击者或知情人士提供的证词、由专业医生出具的医疗检查报告以及案发当时的监控录像等等。所有这些证据都必须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而严密的证据链条,以充分证明嫌疑犯确实存在实施强奸的意图和行为,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未能成功地将犯罪行为付诸实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