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并未设定专门针对年龄层面的限定。任何人均可申请此项措施,不论其年纪如何,只要其行为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便具有适用取保候审的资格,如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运用附加刑、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且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显著危害的风险;或是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身怀六甲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