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纳的一项有效强制手段,其主旨在于确保被告人能够随时响应侦查工作,并配合司法调查进程。倘若犯罪嫌疑人身家较为见底,无力支付足以保证其遵纪守法的保证金;
然而又符合取保候审所规定的各项适用条件,那么依据相关法规,他仍然有机会接受取保候审的安排。换而言之,经济状况的拮据并非决定是否采取拘留措施的唯一因素。然而,若犯罪嫌疑人既无法提供保证金,亦未能寻找到合适的保证人来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可能会判定其不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而选择对其实施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