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程序完结之后,保证金的返还事宜往往是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实施的。假如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在这段时期内严格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有任何逃避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行为发生,且最后也未被判定为有罪的话,那么他们所缴纳的保证金便应该得到全额的退还。关于这一过程的详细操作步骤,一般情况下是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或者法院来完成的,届时将会通知已经缴纳保证金的保证人或者直接通知当事人前来办理退款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