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中,涉案人员的前科犯罪主要为“贩卖毒品罪”。这项罪行的定义明确规定,倘若犯罪分子明知自身所售卖的物品属于毒品且仍实施出售行为,那么将被判有“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的行为不仅会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同时也对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