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包含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合法授权的代理人、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应当向适宜的办案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该申请应当明确阐述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申请理由。
其次,负责处理此案的办案机关(例如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审判机构)将对上述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如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复杂性等因素,来评估是否具备批准取保候审的条件。
最后,如果经过慎重考虑,办案机关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他们将会作出相应的决定,并确定采取何种形式的担保措施,比如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同时还需要与申请人签署相关的协议文件。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并且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