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通常应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又或是虽然面临着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风险,但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可以有效避免其在监狱服刑过程中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的人员。在决定是否采用取保候审这一手段时,需要综合考虑到诸多因素,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健康状况、所涉案件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等等,以确保他们在等待审判期间不会逃避司法程序,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