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制定的报告日期和程序准时向执行机关提交正常报告。如未能按照预期时间报道,将会对取保候审的条件产生不良影响。若此行为已经持续了3年之久,那么极有可能会使取保候审的效力终止,甚至可能导致原来的取保候审被撤销,同时可能会开展新的强制性执法行动。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公安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案件的情势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