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江苏省会城市南京市,律师被批准取保候审所需支付的费用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其主要是以保证金的方式,对被告人为确保在审判过程中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作出担保。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则须根据法院或者公安部门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往往会综合衡量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经济实力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具体的资金需求将视实际情况而定,并不存在任何统一的标准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