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阳泉乃至全国范围内,律师想要与羁押在案的人员进行会面交流,通常需按照如下几个重要步骤进行:
1.及时定下预约:
首先,律师要本着敬业精神,向当地看守所递交一份详尽的书面申请,其中应包含会见函、律师执业证书的副本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以期获得看守所的批准并确定会面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2.严格核实身份:在收到律师的申请之后,看守所将对其资质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谨的审查。
3.精心安排会面: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若律师的申请得到了看守所的认可,那么看守所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律师安排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当事人进行会面。
4.确保会面过程的安全与保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会面通常会在设有监控设备的场所中进行,以确保会面过程的安全性,同时也会保障双方的隐私权。
然而,每次会面的时长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