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办理取保候审适宜于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不会产生逃避侦查、阻碍起诉以及妨碍审判,并且其无需进行羁押之情形。例如,身患重症、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以及案件事实相对清晰且可能性较小的嫌疑人等等。在面临拘禁之时,可适时向有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从而确保嫌疑人的法定权益得以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