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乃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手段,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面临较为轻微刑罚处罚亦或是存在特殊状况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具体而言,取保候审向来由资深律师或直系亲属代为向有权管辖案件的机关(例如公安机关、检察机构抑或法院等)正式提出并于申请时附上保释担保人或者保证金额度的缴纳收据。整个申请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首先,申请人(即律师或家属)须向负责办理案件的机关递交一份详尽的书面申请,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和理由;
其次,受理申请的机关将对申请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第三步,如果申请得到了批准,则需要进一步明确是采用保释担保人的形式还是保证金的方式作为保证;
最后,在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必须签署相应的保证书,同时缴纳保证金(如有必要),并且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