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将某人实施绑架并以此作为索偿某种债务的手段是不被允许的,并且这种行为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其本质上是对他人人身自由权的极度侵犯。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之下,纵使某项债务尚未得到全额偿还,亦不得采用任何非法的方式来限制他人生存和行动的自由。如果此类事件同时涉及到暴力、威胁或其他恶劣情节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更为严重的绑架罪行,从而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