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手段,适用于那些有可能被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甚至是死刑等较重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同时这些人也必须满足在采取取保候审之后,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威胁这一条件才能批准执行。事实上申请取保候审时往往需要提供担保人才能够获得通过,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也是可以接受的选择。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亦或是公安部门,都拥有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