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然而,若在此期间案件尚未得到审理终结,当局有权利将取保候审期限依法适当延长。一旦经过审判,法庭作出裁决或检察机关决议对案件不予起诉,取保候审的效力将会自动失效并且其期限的计算应以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日期作为起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