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四川省的省会城市——成都以及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中,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由负责案件审理的公安机关、检察机构或是审判庭经过细致评估后,如果认为该案情具备保释的相关要求,便会向涉案人员或是他们的家属发出关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正式通告。
其次,涉案人员或者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上述相关部门提交保释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供合适的担保人选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再次,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若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则会依法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接下来,担保人需要签署一份书面保证书,以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即必须要监督被担保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保证被担保人能够随时接受传唤。
最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担保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