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已经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均被判不离,您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考虑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当准予离婚。该条款还列举了几种情形,其中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分居满二年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即便调解无效,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如果原告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坚持离婚,而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或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继续分居满一年,并且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
因此,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定离婚情形之一,或者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您和配偶已经分居满一年,您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诉讼时,您应该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关系证明、分居证明、财产状况证明等,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同时,考虑到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