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取保候审的案例之中,若检察院经审查断定犯罪嫌疑人口头陈述的犯罪事实未能形成犯罪证据链条,抑或是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那么他们便有权做出不起诉的裁决。这种不起诉决定实质上等同于撤诉。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撤诉的权力主要集中在提起公诉的机构手中,而非法院。一旦法院正式启动审判程序,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终止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