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拘禁罪系指未经合法法定程序擅自拘禁他人或采取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之行为。若在此类非法拘禁过程中涉及到诸如电棍等器械的使用,便有可能构成情节恶劣,从而导致刑罚加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惩罚。对于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恶劣情形的,将予以更为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