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续保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应该由担任被告人辩护律师的相关人士向办案机关递交续保申请。
首先,该律师必须对案件的进展以及被告人当前的身体及心理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此次续保举措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此后,辩护律师需前往办案机关,以书信形式提交续保申请书,并在其中详细阐述续保的具体理由,例如被告人承诺在侦查期间不会逃逸,并且其自身不存在任何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等等。
此外,辩护律师还可能需要为被告人寻找合适的保证人,或者自行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至于续保申请的审批工作,则主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是法院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