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刑诉程序,刑事拘留时期通常处于对刑事案件侦查过程的初期阶段期间。
至于这一阶段的案件能否达成和解协议,则需视案件性质及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某些轻微的刑事案件来说,如果能够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并给予相应的赔偿,那么这将有可能对涉案人员的处理方式产生积极的影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类型的案件均适用于和解解决途径。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环节之后,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和解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