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制度下,即使行为者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却未能达到其预期目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强奸未遂),这种情况依然被视为犯罪行为,并可以根据强奸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和惩罚。
然而,相较于已经成功完成强奸行为的既遂犯,对于强奸未遂的罪犯,量刑通常会相对减轻。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刑法体系采纳了犯罪未遂的理论观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