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当犯罪嫌犯或被告人尚未受到拘束拘禁之际,他们或是他们的亲属以及代理人可以有权向法庭或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实施的一种拘束性义务。要实现此项申请取保候审的目标,一般而言,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诸如不得有逃避侦查与审判的行为、不得对社会治安构成实质性的妨碍等等。
同时还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者自行交纳保释金作为确保其能够遵守以上原则的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