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因涉嫌犯罪而被拘留在看守所的人士来说,其案件将经历三大法律程序——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每一环节所需的时间都要受到案件复杂性的影响,因此会有所不同。
根据正常的法定程序推断,法院应当在收到公诉机关提交的案件材料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安排开庭审理,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这个期限也可以适当延长。通常情况下,判决结果会在庭审结束后的数周内公布出来。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以上所述仅为一般的法律程序,实际上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期限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