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若受害人愿以手书谅解书的形式表达对侵害方的宽恕之情,那么无疑会为犯罪嫌疑人带来某些益处,但是此种谅解方式并不能够替代或减轻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谅解书确实有可能在量刑阶段,被法庭作为考虑是否从轻判处的重要因素加以分析与评估。
然而,最终的裁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量与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