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既遂的犯罪者,即未遂犯,亦有权利提出申请,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也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型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因此,只要未遂犯能够符合上述条件,且其行为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便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