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侵占罪这一罪名,其详细定义如下:即出于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或他人遗弃之物乃至埋藏之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此种行为导致了数额较大的财务损失,但当事人却又拒绝归还或上缴给原所有者。
根据我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二百七十条),在司法实践中,侵占罪的量刑应根据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首先,若行为人触犯侵占罪,则应当依照该条款的规定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其次,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情形严重程度加剧,即所侵占之物价值数额达到巨大状况,甚至在这之上还有其他更恶劣的情节存在时,那么该罪犯便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要按照法院判决缴纳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