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抗诉期间,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费用并无统一参照标准。这通常是依照律师事务所处理案件所面临的复杂程度、所需工作量以及律师个人的专业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而进行确定的。在律师收费问题上,我们应当坚持公正且合理的原则,并与委托人签订详尽的委托合同,明确约定相关费用事宜。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严禁采用任何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例如恶意降低服务价格等行为。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令第61号第十六条规定
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期限和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