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判定以暴力袭击警察罪行的量刑时,通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进行量刑。对于那些故意阻碍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合法执行公务的犯罪分子,但并未采取暴力或威胁手段的情况,若情节较轻,则判处其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
然而,倘若犯罪者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了暴力袭击,那么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具体的量刑结果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告人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