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行贿罪的认定包含以下几个重要要素:
首先,行为人应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可以是单独的个体,也可以是团体组织;
其次,从主观心理层面上看,当事人须主动意识到自身行为属于行贿性质,同时对实现非法利益这一结果持有希望或者容忍态度;
再次,从客观事实角度来看,行贿者需要实施给付从事公职活动的人士金钱、物品等行为,其目的在于获得不当利益;
最后,行贿行为的指向目标必须是国家公务员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务职责的公共服务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行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