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之后,有关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均需根据法院或检察院所发出的正式通知,积极地参与到相关诉讼程序之中。这其中通常包含了诸如法庭审理和宣判这些关键环节。具体的参加次数则将受到案件具体情况的影响,有可能只经历一次,也有可能要经过数次。在此之前,直至案件审结,他们都必须严格遵守随传随到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