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缔候审乃是一项对涉嫌犯罪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嫌疑人或被告实行的刑事司法干预程序,其对象主要包括可能被判定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涉案者,以及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缔候审既不会对社会构成危害又无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若是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照顾的情况下;或者是妊娠期女性、哺乳期母亲,亦有可能适用取缔候审这种特殊形式的法律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