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取保候审手续办理时,通常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如下所述:
首先是《取保候审申请书》,该申请书应详尽阐述申请的具体理由,其中需包含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涉案罪名、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等内容;
其次,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若涉及到有保证人参与的情况,则需同时提交保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经济状况证明(如财产证明)以及其自愿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声明;
此外,若选择以社区矫正方式执行取保候审,还需向司法机关提交由社区矫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
最后,为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会逃避侦查、起诉或审判,申请人还需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作为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