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针对受贿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因受贿金额及情节恶劣程度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性规定。通常来讲,若该罪行所对应的法定最高量刑仅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则为五年;若法定最高量刑介于五年至十年之间,则追诉时效相应延长至十年;
然而,对于法定最高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情况,其追诉时效则应再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
同时,若犯罪行为自实施之日起二十年内未能被相关部门察觉,则理论上讲,对此类案件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除非经审查确有必要进行追诉,方可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