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挪用公款罪行的刑期,主要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挪用公款的总额、挪用事项持续的时间长短、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最后是否成功归还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编: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六节:贪污贿赂罪)第三百八十四条的相关明文规定,对于挪用公款银两数量较大,用于个人盈利性活动的行为,或者是挪用公款银两数量较大,且在三个月内未能及时归还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处罚。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提到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之间的范围。若挪用公款的数额达到了五十万元以上,并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于挪用公款数额为五万元的情况,一般来说,其对应的刑期将会落在五年以下的范围之内,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由法院依据实际案情来做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