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仅仅依靠流水账目和供词或许无法充分判定为洗钱犯罪。在洗钱犯罪的甄别过程中,往往需要依赖一条有力的证据链加以支撑,其中涵盖了资金来源、交易记录、犯罪目的以及实施犯罪的动机等多个方面。虽然供词对于案件的进展颇具重要性,然而其内容必须能够得到其他切实可信的证据的佐证和证实。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涉及到洗钱犯罪的涉案金额、涉案手段以及行为人是否明确知晓所获得收益的非法性等关键因素都将对定罪结果产生深远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