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株洲市内的驾驭员不幸因涉嫌触犯刑事法律而遭到羁押时,他们通常会被送往本地区的公安机关监管的看守所进行关押。关于具体的关押地点,由于案件性质以及执法机关的不同,可能会有所差异,但多数情况下,被拘留者将会被安置于位于市区的大型看守所内,例如:株洲市公安局看守所等。在此特别强调的是,在拘留期内,家属或者代表律师都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探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