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的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类重要的强制性手段,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一种权利和机会,使他们能在无需被困押的情况下等待审判的最终裁决。
然而,一旦这些人在接受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触犯了关于遵守相关规定的要求,例如试图躲避警方的调查、妨碍证人作证、毁坏关键证据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其他重大不当行为,国家公诉机构有权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决定取消其取保候审的资格,并采取逮捕的方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收监”。这种情况往往会出现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当法院认为有必要将嫌疑人羁押以确保公正审判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