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法院依据一系列相关因素作出决定,例如涉案人员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性质以及预计可能判决的刑罚等等。通常情况下,如果涉案人员有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是同时处罚附加刑,亦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惩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可以有效避免其产生后续的社会危害行为,那么这样的涉案人员就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与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