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能视作对案件做出终局裁决,这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必要强制手段而已。而对于涉案者能否被法院判定有罪,以及应当面临何种程度的法律制裁,其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所涉及的具体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程度、以及他们对待罪行的诚恳态度等等诸多因素。通常情况下,那些犯罪性质相对轻微且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小的案件,在经过取保候审之后,往往更有可能获得缓期执行或较轻的刑罚。比如,在一些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或者过失犯罪案件中,倘若涉案人员能够积极地进行赔偿,并且表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得到较为宽大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