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次数并无确切范围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阶段均有可能提出申请,然而具体是否予以批准则取决于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情况的判断与裁量。只要具备了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必要前提条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皆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至关重要的是,在获得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定义务,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变更或者解除,亦须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