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手持利刃袭击警察无疑构成了对公务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行为的严重阻碍,将被视为妨害公务罪中的加重情节,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并处罚金等严厉惩罚。而若此类行为恶劣至极,导致警察在执勤过程中遭受重伤甚至不幸身故,那么该案情则可能按照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来审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相应的刑罚也会更为严重。在最终量刑时,我们会兼顾各方面因素,如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犯罪所引发的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诚恳认罪态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