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有权采取法律行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关于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自借款方未依约履行还款责任之时起生效,如贷款条约中的清偿期确凿无误,通常情况下应于该日期之后的第二日起开始计算;反之,倘若未见明确之清偿期限,诉讼时效则需从债权人知悉或应该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犯的那一刻起开始计时。即便过了三年诉讼时效,只要法院判定债权人的权益依然值得法律保护,那么就有可能接纳此案进行审理。
然而,还请留意,有关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极有可能对债权人倚赖胜诉权的行使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