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之明文规定,对于有能力按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签发的裁决进行执行,但却无视法律权威,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人,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严厉惩处。若是其违法情节达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则可能遭到更为严重的惩罚,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相应罚金。若涉及到单位犯罪,则需对单位进行罚金惩治,同时对因其负有领导职责及足够管控权限的管理人士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样遵守上述规定进行制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假设借款人欠款80万元不予清偿,确实有可能构成了蓄意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
然而,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则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倘若借款人具备偿还能力却故意拖延,且情节严重,那么他就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然而,最终是否需要入狱服刑,仍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包括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偿债意愿、是否存在其他合理的解释等等因素。如果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那么他可能并不构成蓄意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此,是否需要入狱服刑,必须结合具体案件进行深入分析,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