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拘禁犯罪的实施者主要集中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身上,然而并不仅限于此群体。实际上,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团体,只要他们有胆量实施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恶行,都有可能被认为是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而该罪名侵犯的对象则是公民应享有的人身自由权益,也就是公民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之身体不受非法限制及剥夺的基本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