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条件时,主要考虑以下多个层面的因素:1.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具体包括是否涉及参与组织、策划以及积极推动赌场业务的运营,同时还需要考虑涉赌资金额的多寡、参赌人数的数量以及持续期间的长短等因素。2.对于公共社会的冲击和扰乱程度,包括是否对正常的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破坏或对社会稳定性构成威胁等。3.获利程度的考量,评估开设赌场行为人是否从中获得了不正当的经济利益,且该经济利益数额的规模亦将直接影响量刑结果。4.犯罪分子的前科情况,特别是与本次犯罪性质相同的前科纪录。5.自首及立功表现的评价,即犯罪分子是否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或者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为警方提供关键性的线索,从而有助于案件的顺利侦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