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内,贪污受贿一罪并不构成所谓“三大类”罪犯之列。一般而言,三类罪犯的判别主要以轻微犯罪、普通犯罪以及重大犯罪为划分依据,然而,基于此类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严重危害性,贪污受贿行为往往被归入重大犯罪范畴之内。这类犯罪行为直接触及到了公共权力的滥用与社会公正的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均构成贪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